鄧炳強歡迎首宗國安法案定罪 研究判詞再定下一步行動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判處他兩項控罪共入獄9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歡迎有關定罪,至於判刑方面,需要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但鄧炳強表示,法庭指出案發時的口號有港獨的意思,可以有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的含意,亦指出被告的行為是煽動分裂國家,挑戰警隊所代表的法律及秩序。 鄧炳強相信一個奉公守法,不想危害國家安全、不想分裂香港的市民,不會無端端說出有關口號,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在觀塘APM商場懷疑有人「噓國歌」事件,警方的調查進度,鄧炳強說,任何人違反法律,無論是國旗國歌法或國安法,當局都會全力調查,如有證據會拘捕及作出檢控,他強調沒有人在法律之上。 另外,保安局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凍結與《蘋果日報》有關的 3間公司的資產,涉及1800萬元。壹傳媒集團及後去信保安局申請撤銷凍結令,以支付員工薪金。 鄧炳強表示,集團已發通告,截至5月底仍有超過3億元,質疑為何不用作支薪。他說,留意到《蘋果日報》早前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償還1.5億元,質疑為何不用作支薪及繼續營運,批評用種種方法,逃避出糧的責任,令到員工「有汗出無糧出」,做法不負責任。 鄧炳強又呼籲《蘋果日報》的前員工,如在工作期間發現任何人或機構,懷疑違反法例,例如國安法,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