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反修例事件中涉不當行為被訓斥警員有22宗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後表示,反修例事件中涉及不當行為而訓斥警員的個案有22宗,其中4宗除訓斥以外,亦有紀律覆檢,另外18宗涉及投訴警察,會按相關程序處理。 至於近期有涉及反修例示威被捕人士提堂時,控方主動撤控。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警方執法是按法律條文,只要有理由相信某人犯法,就有責任採取行動,調查執法、檢控及審訊各有角色。鄧炳強就說,警方會根據掌握的證據決定行動。 另外,香港電台英文台記者去年8月北角遇襲,警方指完成調查,無人被捕。鄧炳強表示,如果警方有充足證據一定會行動,指未必全部案件有足夠證據,亦不會只視乎一張相片或一段短片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