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就僭建定罪及刑罰上訴 法官押後裁決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上處理上訴,潘樂陶親自到庭。(連漪婷攝)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早前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成,被判罰款2萬元,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上處理,潘樂陶親自到庭。法官杜麗冰聽完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

律政司一方提出,潘樂陶被控在獨立屋僭建一個水池,水池體積超過14立方米,構成一定重量,認為有關結構物需要屋宇署仔細檢查,申請人應該提出申請才建造水池。

律政司一方認為,問題在於建造水池是否需要向屋宇署申請,而非如何詳細計算影響結構。他承認,並無證據證明水池載水量會影響結構,但重申申請人應提出申請,以確保結構安全。

潘樂陶早前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在他位於屯門海詩別墅的獨立屋中,僭建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