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主動披露南區物業亦涉僭建

■鄭若驊昨出席電台節目時,透露已聘請認可人士檢查名下其他物業有否僭建。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再度為大宅僭建問題向公眾致歉,同時透露已聘請認可人士檢查名下其他物業有否僭建物。她昨晚約十一時回應傳媒查詢,透露其位於港島南區的物業有三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全部均是買入該物業時已經存在,認可人士建議依原圖則修正;至於沙田兩個物業,包括駿景園以及火炭金豪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則沒有僭建物。她昨天在電台節目中就僭建問題五度向公眾致歉,強調自己作為業主須為僭建物負責,並重申不會辭職。 鄭若驊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主動就屯門大宅的僭建問題作出解釋,同時透露已聘請認可人士檢查名下其他物業有否僭建物。鄭若驊昨晚約十一時回應傳媒查詢,透露其位於港島南區的物業有三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全部均是買入該物業時已經存在,認可人士建議依原圖則修正。認可人士已代表司長向屋宇署報告有關發現,部分修正將盡快展開,其中兩項修正由於牽涉外牆,正等待該物業的物業管理委員會批准工程。 此外,鄭若驊位於沙田的兩個物業,包括駿景園以及火炭金豪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經認可人士檢查後,除對現存住宅物業內之廚房門耐火功能存疑而建議更換外,認為沒有其他需要修正的地方,包括被指僭建的工廈外牆涉及兩個冷氣機支架。 至於屯門大宅的違規構建物,屋宇署已回覆批准部分修正工程進行;承建商會馬上根據批准展開工程;尚待批准的部分會與屋宇署繼續跟進;她昨天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自己在二○○八年購入該物業時,由於裝修齊備及家人喜歡,故自己很快便購入該物業,當時亦沒有為意僭建的問題。被問到買樓契約有一段以中文書寫的「接受現狀」條文,認為契約明顯反映物業可能有僭建,帶有防止「踢契」的意思。鄭若驊則解釋,當時家人及自己需要此物業自住,而且對物業感到滿意,直言「從來沒有想過踢契」。 她又表示,購入物業的二○○八年,自己正擔任特許仲裁師學會全球主席,需要不斷飛到世界各地去推廣仲裁及學會業務。她直言,由於「飛得好犀利」,加上其他公職及私人執業工作等,故自己當時對僭建的警覺性並不足夠。但她強調,自己作為業主,沒有檢視僭建物,要為物業負上責任,更在節目中五度向公眾道歉。 對於外屆質疑她在金融風暴後以高價買入單位,質疑司長有否騙取銀行按揭。鄭若驊解釋,自己落訂買入大宅時,雷曼事件尚未發生,而自己與家人只打算把住宅用作自住用途,並非用來「炒賣」,而價錢自己亦能承擔,沒有想過「踢契」。對於持有物業僅僅一年的上手業主是否可以改造天台玻璃屋予鄭若驊使用,鄭若驊強調「絕對冇呢件事」,力言自己買入物業前從不認識前業主,與他亦沒有業務來往。 被問到為何以「擠牙膏」的方式回應事件,鄭若驊表示,自己第一次擔任政治委任官員,甫上任便爆出事件,承認自己可以處理得更好。對於早前拒絕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委員會的例會,她解釋,自己到例會是要自己介紹自己的工作計畫,由於資料尚未妥善準備,加上她渴望先與新選出的大律師公會會面才闡寫工作計畫,故決定二月才出席委員會的例會。她重申,自己上例會並非解釋僭建問題,而自己亦相當尊重民選的立法會議員,不希望事件對行政立法造成負面影響。 鄭若驊表明自己沒有後悔出任律政司司長,重申自己沒有想過辭職,直言答應擔任司長時已想得好清楚,知道是艱鉅工作,自己會「全心全力,無畏無懼,不偏不倚」地做好律政司司長工作,她強調自己會吸取今次的教訓,並希望市民能給予機會,讓她處理更重要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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