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再拒答不檢控梁振英理據 建制派矛頭指向民主派收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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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討論律政司的檢控政策,會上繼續被泛民議員追擊在梁振英UGL案中,決定不檢控的理據,以及為何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建制派則將矛頭指向鄭若驊處理佔中和民主派議員收捐款的事,民建聯李慧琼稱:「其實我哋嘅支持者對你好大意見。」

發言的建制及非建制派議員人數相約,建制派包括:盧偉國、張國鈞、陳建波、李慧琼、吳永嘉、廖長江、何君堯、謝偉俊、鍾國斌及葛珮帆;民主派包括:郭榮鏗、許智峯、楊岳橋、朱凱廸、陳志全、張超雄、塗謹申、林卓廷及鄭松泰。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何君健攝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何君健攝

民主黨林卓廷提出,律政司早前的聲明指,近年有涉及高官的案件,是在沒有尋求外判大律師意見下,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要求鄭提供相關案件的數字。鄭若驊回應指,暫時未有數字,但數字其實是不宜公開的。林卓廷反駁:「數字都不便公開?」鄭若驊續說,如果該涉案人士在經過調查後,律政司認為達不到合理定罪的標準,該人士會被推定為無罪,「喺呢個情況下,冇去逐個記得有定冇。」又稱檢控的內部工作要絕對保密。

對於以往有數宗涉及高官的案件,律政司都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鄭若驊今天開場發言時再稱,絕大部分案件,均是在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情況下,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又指案件性質敏感與否,從來都不是硬性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指引,從來都不是但凡涉及公職人員或政治人物,或性質敏感的案件均必須外判處理,指過去亦有此類人士的案件,或所謂性質敏感案件的檢控決定,是在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情況下作出。

至於不檢控理由方面,鄭若驊再次稱,不應該交代個別案件的詳情,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給予理由,可能有違公眾利益,譬如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或私隱問題等,再次重申《檢控守則》內說明「給予理由可能會對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尤其是在決定不提出檢控時,案件備受公眾討論,可能構成公審,導致沒有刑事司法程序保障。」

多名泛民議員追問鄭若驊處理UGL案的手法。民主黨許智峯要求鄭若驊解釋不檢控的法律理據,鄭若驊以《檢控守則》為擋箭牌,稱不會就任何一個個案作出評論,重申只有在六種特別情況下,律政司才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

公民黨郭榮鏗問到,政府在在2017年已宣布委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為何直至今年才批准其委任。鄭若驊只回應,郭榮鏗已提交書面問題,律政司同事在處理中。

李慧琼向鄭若驊說:「其實我哋嘅支持者對你好大意見。」何君健攝
李慧琼向鄭若驊說:「其實我哋嘅支持者對你好大意見。」何君健攝

建制派方面,民建聯李慧琼發言時說,「好多人以為民建聯好撐律政司,其實我哋支持嘅係你喺《基本法》下嘅獨立刑事檢控權……其實我哋嘅支持者對你好大意見。」李慧琼指,她的支持者對過去律政司處理佔中案,及部分民主派議員涉收受捐款案感不滿。期間李慧琼以「黑金政治」形容案件。鄭若驊在回應時說:「至於黑金嘅案件......」部分民主派議員隨即對「黑金」說法表示不滿,要求鄭若驊澄清。

經民聯盧偉國提出,律政司指過往三年只有一宗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案件,要求解釋需尋外間法律意見的考慮點。惟鄭若驊亦同樣拒絕,指不能披露該案件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原因。

當民建聯張國鈞問及部分民主派議員涉收受捐款案,律政司有否尋求外間法律意見時,鄭若驊與梁卓然及另一名律政司的人員交頭接耳一段時間後才回答:「按我哋記憶係冇」。梁美芬即時提出律政司去年曾就事件作出書面回覆,在議員問答結束後,她說:「希望律政司同事要準備好啲先開會」。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亦有出席會議。何君健攝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亦有出席會議。何君健攝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有出席會議。公會早前發表意見書,建議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權交予刑事檢控專員負責,只在特殊案件下,才由律政司司長作檢控決定。鄭若驊在會上亦有回應公會建議,指大律師公會的方案,不由律政司考慮,因涉及到憲制安排。

美國傳統基金會日前公布2019年經濟自由度指數,香港在司法效率方面的評分大跌9分,得分為75.3分,與中國內地的得分(75.2)相若。鄭若驊會後見記者,主動回應報告,指回歸後,香港不需到樞密院尋求最終審判,《基本法》中保障了香港法院的終審權,又提到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報告》中,司法獨立一直是亞洲第一;在世界銀行的《世界管治指標》中,法治分數及排名在回歸後一直穩步向上,對香港法治的發展有清楚的指標和信心。

對於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律政司公開理據,是還涉案人一個公道。鄭若驊指,香港法治很重要的原則,就是無罪假設,「假若認為有啲人需要還佢一個清白,其實係咪有一個錯誤嘅假設,係被社會認為有罪,所以我哋要還佢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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