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報章撰文稱法庭不同案件確立政府以行政主導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在沒有全面理解基本法和憲制秩序下,任何人試圖將三權分立概念簡單化並套用於香港,都是枉然,最終只會誤導公眾。她說,香港是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自履行基本法所指定的角色,各司其職,相輔相成。 鄭若驊在報章撰文表示,本港法院不時提及三權分立的概念,當正確理解判詞時,會發現法院通常是描述各機構分工或不同責任,沒有詳細討論相關概念,而法庭亦在不同案件確立政府以行政主導。 她舉例指,在梁國雄訴訟立法會主席及另一人的案件中,時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夏正民確認香港特區的政府以行政主導,他用了三權分立一詞,同時亦強調基本法中的行政機關、行政當局及立法機關明顯地以互相協調、彼此合作的方式,為香港的良好管治,各自履行其憲制上指定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