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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港區國安法設立日落條款是多此一舉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要求港區國安法依照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切實際,又認為設立日落條款是多此一舉。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中不點名回應大律師公會稱,要求屬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切實際,但她同意法律條文必須行文清晰和明確,

她又強調內地成文法制度和香港普通法制度也擁有相類似的特點,包括假定無罪、舉證責任等,而人大常委會有權增減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她認為建議設立日落條款是多此一舉。

她又稱港區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是從國家層面提出法律框架和執行機制,而在香港通過的法律只是處理從特區層面的問題,不一定足以處理影響全國人民的國家安全事宜。

鄭若驊重申香港面對的情況,再加上有一些國家發表不恰當的言論,更加印證是有必要立法,也可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認為,內地成文法中對於國安法的理解及詮釋與本地普通法不同,如果不明確地表明以普通法原則處理條文,會有一定隱憂。

葉巧琦也反駁指假如23條立法後,香港變相會有兩條重覆了的法律條文,都是涉及國家安全,強調是有需要設日落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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