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被捕 民主派批評政府用過時殖民地法例打壓異己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凌晨被警方拘捕,她涉嫌干犯法例第200章刑事條例下,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民主派批評政府動用「過時」的殖民地法例,打壓異己。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郭榮鏗表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是港英時代用以打擊批評港英政府的異見份子,對上一次動用條例並審至上訴庭是1952年,當時成功控告大公報刊登的文章干犯相關罪行。他又說,聯合國多次就過時的法例叫政府刪改,並指違反人權法、基本法等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款,質疑政府此舉是為表明沒有基本法23條就動用「生鏽過時」的法律打壓異己。 對於警方表示,非法披露他人個人資料屬嚴重罪行,亦有可能違反法庭禁制令。郭榮鏗說,若有人違反禁制令,會被控告藐視法庭,警方卻動用此法例控告鄭麗琼,背後的政治動機清晰可見。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表示,不少港人過去都有在網上轉載批評警方的言論,反問是否要將所有人拘捕,又質疑鄭麗琼犯了甚麼天大錯事,需要警方凌晨上門拘捕,認為是震懾全港市民和「為拉而拉」,批評警方藉已「生鏽」的法律作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