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星宇認襲擊及傷人等罪 裁判官指判監無可避免

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嫌6月在觀塘街站因政見問題與人爭執,亮刀指嚇記者並傷及一名途人,其後在警署被發現管有壯陽藥「昔多芬」。他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傷人等3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案情嚴重,判監是無可避免,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時露透,鄺星宇投身社區服務7年和當過一年議員助理,曾想參選區議員從政,但反修例運動令他對政治心灰意冷,改為投身地產界。 辯方指,事發當日他完成地產牌考試途經現場,因政治分歧與人口角,繼而動武,期間曾遭10多名黑衣人圍毆,形容本案是「大時代的不幸事件」,被吿已有悔意,對傷者感到抱歉,承諾遠離政治,不再參與。 裁判官表示,亮刀已屬嚴重行為,事件更令兩人受傷,其中一人留下非常長的疤痕,被告行為危險及魯莽,即使政見不同,亦不能以暴力對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