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超標逾3倍6月尾判刑 藝人羅鈞滿沒回應會否怕坐監

羅鈞滿承認醉駕。凌沛恩攝

【星島日報報道】無綫電視藝人羅鈞滿(32歲)於本年3月26日在旺角太子道被發現醉駕,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超出訂明限制逾3倍。羅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醉駕,押後至6月27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判刑。羅聲稱當日只喝了2杯白酒,裁判官面露不悅「無可能!除非1公升1杯啦,唔該唔好講啲咁的野啦」。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強調羅的超標程度足以被判囚,他又問羅「做藝人呀?係邊到做呀?」,羅指「TVB」,練官再問「做戲呀?」,羅表示「係呀,拍劇」。 裁判官指羅鈞滿醉駕超標3倍多,可判處即時監禁。羅鈞滿庭外指會等待法庭裁決,惟他沒有正面回應會否怕坐監,只稱自己好後悔。 本年3月26日凌晨,警方在上址設置路障。凌晨4時,被告駕車經過遭警方截查,即時被測試驗出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63微克。羅被帶返警署後,再被驗出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72微克。 事發後,羅曾在社交網站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做了一件很錯的事,難辭其咎,並承諾不會再有出類事件發生。 法庭記者:凌沛恩 建立時間:12:30 更新時間: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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