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界倡設立《好人法》

■消防處推出「任何仁」宣傳「任何人都可以急救」的訊息。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消防處近日推出宣傳角色「任何仁」宣傳「任何人都可以急救」的訊息,並加深社會對心肺復甦術及使用自動心臟除顫器的認知。港大醫學院急症醫學部臨牀助理教授衞家聰昨日指,不少市民擔心急救失誤而惹上官非,內地、歐美等地早已設立《好人法》,讓施救者在非荒誕的失誤下,免受民事疏忽訴訟,認為政府亦應設立相關法例,令市民有信心進行急救。 衞家聰昨日在港台《香港家書》表示,近二十年的研究顯示,本港心臟驟停的存活率徘徊在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與其他已發展地區及鄰近國家城市比較一直偏低,強調「救治心臟驟停是分秒必爭,要盡快以心外壓支援循環系統,接着最短時間內分析心律,合適的患者以電擊治療,以大大增加存活機會。」他認為,要提升心臟驟停的存活機會,需要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在緊急環境下第一時間伸出援手是重要一步。 不少市民擔心急救失誤惹上官非,而對急救欠缺信心。衞家聰指,設立《好人法》可以保障見義勇為的施救者,在非荒誕的失誤免受民事疏忽訴訟,他舉例現時內地、台灣、歐美、澳洲等亦有實施;而若果沒有《好人法》,患者本人或家屬都可以針對急救本身索償,甚或透過報警對施救者進行刑事偵查,「法律程序對與訟雙方都是沉重壓力,會嚇怕好心人。」他透露,香港心肺復甦委員會正檢視有關指引,讓市民更了解心肺復甦,減少不必要憂慮。 他坦言,本港在院前急救表現尚欠理想,未來需繼續努力推廣心肺復甦,亦希望政府考慮在不影響《普通法》的法律原則之下,針對心臟驟停的急救作出保障,減少法律爭議,加強市民見義勇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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