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奪公民廣場」罪成 黃之鋒上訴以體現法治精神

黃之鋒提出上訴申請。潘琪慧攝

【星島日報報道】前「雙學」領袖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前年9月26日發起「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序幕,上月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共4罪罪名成立。黃之鋒早前已表明會上訴,今早於東區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申請。 黃之鋒表示,公民廣場相信是公共空間,是讓人自由進入,2012年反國教集會及2013年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的集會都在公民廣場舉行,都是和平集結,因此不同意重奪公民廣場屬於非法集結。今次上訴是體現香港法治精神,相信今次案件可以在更高層次的法院有更大的法律探討空間。他透露羅冠聰及周永康亦將會提上訴。 律政司回應指,在詳細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後,律政司決定並已就本案三名被告的刑期向裁判官提出覆核申請。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0:44 更新時間: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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