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減至1.2億料可獲財會通過 體育園「誘因」讓步津貼落選者三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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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民政事務局已把啟德體育園區撥款申請提交財委會,該局局長劉江華近日再陸續游說議員支持方案,並按議員意見提出「讓步方案」。跨黨派議員都質疑政府向三名落標者各提供六千萬元「提案誘因」的方案,政府將修訂計畫,將原本向三個落標者提供「提案誘因」,減至兩家,涉及金額由最高一億八千萬元,降低至一億二千萬元。當局估計,今次讓步後,方案料會在財委會獲得足夠支持票通過。 記者:區嘉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昨日在立法會表示,建制派上周五與政府當局會面,商討啟德體育園方案的調整空間。他指,民政事務局本周一回覆,計畫將啟德體育園區原本涉及一億八千萬元「提案誘因」方案,降低至一億二千萬元。據悉,當局仍認為最理想有四家公司入標,即中標者加三家獲誘因的落標者,但當局顧及議員疑慮,故把能獲提案誘因的公司由三家減至兩家,希望最終有最少三家公司能入標。 保證金調高至十億 當局亦會提高中標承辦商須繳交的保證金,由相當於體育園六至九個月營運開支二億元,調高至相等於三年營運開支的約十億元。體育園將維持「設計、興建、營運」的招標模式,為保證項目順利推展,政府建議要成功投標財團的母公司作擔保,如購買債券,確保營運商一旦提早離場,政府亦不會面對很大財政損失。 對於有議員關注合約期長達二十五年後才檢討的時間過長,政府將會在項目落成後十年作中期檢討,並同意成立監察委員會。該委員會是效法現時的南蓮園池運作模式,南蓮園池屬政府土地,但外判給私人機構營運,為確保營運質素,會由有區議會代表、宗教界人士組成的委員會監察。啟德體育園的委員會構成模式與南園池類似,但規模更大,當中會包括政府代表、營運商代表、立法會議員、體育界及藝術界人士等各個持份者,監察體育園運作。 落成後十年作檢討 劉國勳指,政府願意調高俗稱「分手費」的保證金,可加大承辦商、中標者的風險,令承辦商不能隨便經營,否則若因經營不善而被政府收回的話,須要被沒收十億元保證金。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指,政府有採納議員意見,包括因「提案誘因」方案為首次採用,改為向兩名落選者提供「提案誘因」。對於議員反映二億元保證金不夠「綁住」一個二十五年項目,政府亦願意大幅增加營運者的擔保金額,由兩億提高至約十億,較他們早前建議的提高約兩倍更多。 陳振英又關注,啟德體育園落成後,由於由私人承辦商營運,擔心市民在租用場地時,會較現時租用政府康文署場地貴五或六倍,希望監察委員會能夠控制體育園收費,與市政局提供的收費不會相差太遠,讓大眾能夠廣泛使用,他引述當局指會保留空間討論委員會監察的細節。 據知民政事務局近日分批約見各黨派議員,即使表明反對計畫的民主黨、公民黨、自決派的劉小麗、姚松炎、朱凱建及熱血公民的鄭松泰,亦分別在前天及昨天與當局商討。當局估計,修訂方案後,會獲建制派支持撥款,但相信民主派投贊成票的機會不大,並會爭取在七月中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撥款。 政府修訂啟德體育園項目 1 原本涉及一億八千萬的「提案誘因」方案,降低至一億二千萬元,獲最多六千萬元「提案誘因」的公司由三家減至兩家。 2 提高中標承辦商須繳交的保證金,由原本相當於體育園六至九個月營運開支的兩億元,調高至相等於三年營運開支的約十億元,政府建議要成功投標財團的母公司作擔保。 3 啟德體育園合約期長達二十五年,在項目落成十年後檢討。 4 成立監察委員會,委任政府及營運商代表、立法會議員、體育界、藝術界等各持份者,監察體育園運作。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