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牌小學教師 10‧13截止上訴

釘牌小學教師 10‧13截止上訴

【本報訊】教育局上月廿二日破天荒以「專業失德」將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釘牌,理由是有計劃地散播「港獨」訊息。按照《教育條例》,該教師須於獲通知後的廿一天內,即本月十三日或之前提出上訴。該教師昨透過教協發表親筆感言,稱衷心感謝大家的關心、支持和鼓勵,外界的留言和打氣是守護香港教育界的重要支柱。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指,局方有逐點檢視該教師之前提交申訴內容,重申除牌決定是花了很長時間。

該校教伊斯蘭國議題 被促檢視

楊潤雄表示,就上述事件,得知該學校有教「伊斯蘭國」及北韓等議題,已向校方發信,提醒課堂內容應合乎學生年齡、考慮內容是否過深,局方認為是有問題,要重新檢視。被問到該教師是否只是政治敏感度不足,楊表示,事件並非敏感度的問題,而是該名教師是否明白港獨在香港憲制地位的不可行性,是一個事實問題。

教育局在去年九月首次到學校調查,而校方於今年四月交報告,楊透露,涉事教師在過程中,亦聘請了法律顧問,申請延長申訴期獲批後,最終提交了很長的申訴內容,局方有逐點檢視,是花了很長時間才做決定。

根據《教育條例》,被除牌教師可以按上訴機制,在獲通知後廿一天內提出上訴,反對常任秘書長在該通知書中所提述的決定,若不同意上訴委員會的意見,仍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上訴,仍未能成功則需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