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聆訊 建築師指水喉匠應負主責

樂素芬繼續作供。伍明輝攝

鉛水聆訊第15天,房署清河村第一期、彩福村、紅磡村第二期總建築師樂素芬繼續作供。昨天樂素芬指註冊水喉匠負責遞交文件向水務署申請供水,有「把關」角色。代表保華建築的大律師許佐賓指,房署認可人員同樣需要向房署及公眾負法定負任,不能下放予註冊水喉匠,問樂素芬水喉匠及房署是否同為「守門員」。樂素芬指責任問題須釐清,有不同「level of responsibility(責任程度)」,水喉匠應負主要責任。 代表房署的大律師殷志明就昨日提及的「樣辦板(sample board)」向樂素芬作盤問。樂素芬昨日曾指總承建商按照慣例呈交本屬毋須呈交的焊料樣本予房署,目的為取得「assurance(保險)」,殷志明問是否呈交的樣本經房署檢驗合格後,總承建商就不需負責仼,樂素芬不同意。殷志明又問,若總承建商呈交焊料後,房署「睇漏眼」通過不合規格的焊料,責任誰屬,樂素芬指「都係總承建商責任」,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指「即是實際上無(保險),心理上有(保險)」。殷志明又問樂素芬,總承建商按慣例呈交焊料樣本是否只是「多此一舉」,樂素芬表示同意,但指「做多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