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

<匯港通訊>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促進金融保險業健康發展。

《辦法》明確,設立保險集團公司,應當報銀保監會審批,並具備相關條件,包括投資者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公司股東資質條件,股權結構合理,且合計至少控制兩家境內保險公司50%以上股權;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億元人民幣(下同)等。

同時,擬設立保險集團公司的投資者控制的保險公司中,至少有一家具備相關條件,包括在中國境內開業6年以上;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上一年底淨資產不低於10億元,總資產不低於100億元;最近四個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等。

(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