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雞」畢業休班警強姦醉娃成孕判囚5.5年 官斥極之愚蠢

被告李偉嘉。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31歲休班警李偉嘉於前年6月帶醉酒女網友到時鐘酒店過夜,令女網友因姦成孕,終須墮胎,他早前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潘兆童暫委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犯案時沒用避孕套令事主懷孕,令案情更嚴重,為加刑因素之一,另外,案件令事主展開新生活的努力前功盡廢,兼患上創傷後遺症,惟考慮到被告為人孝順、努力工作、初為人父等背景因素,今在高等法院判處被告監禁5.5年。 潘官早前為女事主索取心理創傷報告,臨牀心理學家表示,女事主原有毒癮,後來靠自己努力成功戒除,但案件的種種因素令她失眠和抑鬱,確診患上創傷後遺症,包括被告曾編造負面故事,令事主害怕家人質疑她,或錯誤相信謠言;傳媒對事件的報導亦令她嘗試輕生;事主對案發經過雖沒有鮮明記憶,但審訊過程令她困擾,晚上只有2至3小時能入睡;而酒店及性的話題均會使她勾起創傷。 案件裁決時,法官曾稱為此案判刑並不容易。被告生長在單親家庭,先父離世多年,母親任洗碗工,獨力撫養被告成人,她腳部有傷患,糖尿病纏身,被告為了讓其母早點退休,於6年前放棄入讀大學的機會,投身社會,並立志成為好警察,儆惡懲奸,在學堂以「銀雞」畢業,數十次獲大大小小的獎項,升職在望,求情信亦指,他對母親及仍未有機會見面的親兒感難過、內疚。 潘官引述辯方求情所言,指被告不是有預謀犯案,案情亦沒有暴力元素,被告明顯是在極之愚蠢和錯誤的決定下犯案,而他又是個考順、有大好前途的警察,案件令他和他身邊的人大受打擊,法官本人也為他感到可惜;惟指出女性即使在醉酒後仍享有不被侵犯的權利,被告乘人之危,發生性行為時又沒有做安全措施,提醒被告強姦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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