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罪 有潛逃風險被拒保釋 明年1月7日再訊

鍾翰林(黑衫)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提堂。(黃仲民攝)
鍾翰林(黑衫)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提堂。(黃仲民攝)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網上發布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資訊,並且處理近70萬港元被指是犯罪得益的眾籌款項,因而遭警方國家安全處控告一項分裂國家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以及兩項洗黑錢罪。鍾今(29日)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被告的手機、電腦、網上平台的資料,並透露本案涉及另外3至4名疑犯。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7日再訊,並以被告有潛逃風險、保釋期間再犯案為由,拒絕其擔保申請,將他還押監房看管。

控罪指,報稱無業、19歲被告鍾翰林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鍾亦被控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間在香港,處理以其名義在Paypal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帳戶內的逾13萬港元;以及於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間,處理在其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帳戶內總值逾56萬港元,而該兩筆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另外,再有控罪指鍾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據悉,由鍾翰林管理的3個facebook專頁,即「學生動源」、「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發布有關香港獨立的貼文,並發起網上眾籌,讓支持者募捐,而相關款項涉及洗黑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