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罪 轉介區院本月廿八日再提堂

【Now新聞台】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分裂國家罪,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鍾翰林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俗稱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於本月28日再提堂。

控罪指他涉嫌於去年,在港積極組織、策劃或參與分裂國家,及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以及使用個人名義持有的PayPal及滙豐銀行戶口,處理合共近70萬港元。

他涉及另一宗案件,早前被判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判監四個月正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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