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願和解遭陳潔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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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鍾舒漫陳潔玲的金錢糾紛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陳潔玲與老公遲到25分鐘,被法官質問時解釋因天雨塞車,她需向法庭及鍾舒漫道歉。審裁官為雙方處理文件後,頒下四個命令,包括於8月25及26日開庭若未處理好文件,二人須承擔訟費後果,同時協調雙方和解,鍾舒漫聽取意見,為節省法庭資源願意收取半數賠償款項約二萬元,並撤回網上發文,但陳潔玲堅拒和解,要求鍾舒漫及其胞妹、現任男友公開道歉及澄清,並稱相信法庭自有判決。

陳潔玲離開法院時,對被鍾舒漫公開私人對話,遭網民指為毒舌,斥對方未經同意公開,堅稱在適當時候對適當的人講的私人對話是不會掩飾,若公開場合講才屬無禮。鍾舒漫稱已預料對方拒絕和解,自己接受和解是聽取法官意見,不會負擔大,一開始已預料漫長。文、圖:鍾舜英

■陳潔玲堅決要求鍾舒漫(小圖)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