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兩項控罪成立 被判罰6千元

蔡玉玲因採訪查冊車牌,被控兩項作虛假陳述罪成,共被判罰款6000元。(鍾家銘攝)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採訪查冊車牌時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共被判罰款6000元。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辯方指出涉案車輛曾運送襲擊者、懷疑犯罪武器,因此申請用途選擇「其他交通及運輸有關事宜」。但她認為論據不成立,因為明顯針對申請證明書有何用途,並非涉案車輛曾用作甚麼用途。

她指出,申請人的選項必然與自身用途相關,大前提必然用在交通運輸有關事宜,因此被告是否有良好動機取得資料並不重要。

她認為,如果被告認為網上提供的選項有限,或者不符合真正需要,可考慮其他途徑獲得資料,例如向運輸署提供書面申請,即使三項選項不適用,也不能作虛假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