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稱訟費高昂或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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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喪失議員資格。梁國雄昨指從法理情理上應上訴,惟訟費高昂,或因金錢原因不上訴。梁國雄前天提出要求政府上訴時不答辯,還四人議席。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稱,若政府如此做,因政治原因而迴避法律程序,難以令各方信服,有機會引起社會上部分人反彈。 梁國雄昨日表示,從法理及情理上都應該上訴,但坦言訟費高昂,金錢原因是四人會否上訴的最主要考慮,他說若獲得法援,估計支付的金額低於一百萬元,若沒有便需支付約三百萬元。 劉小麗坦認對上訴沒太大信心,但終審法院有需要釐清釋法影響力,包括是否需要全盤接收釋法條文,以及釋法是否有追溯力。姚松炎說,仍要與法律團隊商討會否上訴,需考慮金額和勝算。 羅冠聰則指,要探討四人是一同上訴抑或分別上訴,他個人傾向上訴,但要視乎財政狀況,他又認為四人議席與梁游補選要分開處理,以證政府對補選安排非服膺於政治決定。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被問到對於補選安排的立場,他指「梁游」案的司法程序目前仍然進行中,要視乎該案於八月在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的聆訊結果,才知道有關個案司法程序是否完成,現階段很難猜測。至於四名議員的案件,聶德權指,立法會秘書在得悉有空缺產生後的廿一日內,須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有議席出缺,然後選管會將按法例要求及實際情況,考慮如何處理相關補選,但由於不知四人會否上訴,因此現階段六個議席的補選是分開還是一併進行,目前仍未有明確方案,會密切留意有關進展。 聶德權又補充,安排補選亦牽涉實際的安排,包括相關人手安排,物色合適場地作為投票站,而每次補選亦需動用不少公帑,「所以整體上有議席出缺,如何進行補選,必須要考慮這些因素而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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