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遇男童示意先行!轉彎竟「遭警攔下」 背後原因曝光

▲網友遇到行人先示意禮讓,但一轉彎就被警察攔下。(示意圖/翻攝自《NOWnews資料庫》及《爆廢公社》 )
▲網友遇到行人先示意禮讓,但一轉彎就被警察攔下。(示意圖/翻攝自《NOWnews資料庫》及《爆廢公社》 )

交通部與內政部日前宣布,從9月開始全國路口實施安全大執法,將針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等行徑嚴格控管。近日,就有網友抱怨,在路口要右轉,遇到前方行人示意要他先行,沒想到一轉過去,竟馬上被警察攔下,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列討論。

原PO在《爆廢公社》貼出一段影片,只見他開車在路上,右轉後遇上男童要過馬路,他隨即減速準備停讓,但男童卻停下腳步揮了揮手,示意讓他先過,但沒想到的是,轉過去卻遇上兩名警察向他招手,要求他靠邊停。

原PO指出,一停車向員警解釋,是小朋友讓他過的,但警察提到,就算是這樣「還是要讓」,而且關鍵是「紅燈右轉」,最後原PO仍被開單,面對這種情況,他也無奈的說「下次當行人示意讓你先行的時候,千萬不要過,一樣吃罰單,上繳2000元給國庫」。

▲員警指出,主要會攔下的原因是,路口已變成「紅燈」。(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

許多網友也紛紛回應,「反正之後,敵不動我不動」、「重點是要你停車再開,才不會被認定未禮讓」、「就算他讓你,你還是要優先讓行人通過」、「還以為是被弟弟坑了」、「這弟弟套路很深」、「小朋友這招厲害哦」、「小朋友懂的釣魚喔」、「行人覆蓋了一張陷阱卡,結束了這一局」。

不過也有網友說,「是紅燈右轉加上未禮讓行人」、「明顯闖了紅燈」、「闖紅燈,紅燈右轉」、「是闖紅燈吧,燈號在轉彎前就亮了」、「是因紅燈右轉被攔的吧」。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汽機車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編輯:許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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