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團體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帶同無裝備警犬執勤

關注動物權益團體、NPV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到投訴警察課投訴,不滿警員在處理大型示威活動時,帶同無裝備的警犬執勤,有虐待動物的嫌疑。 麥志豪表示,愛護動物是不分政治立場,不應該將無辜的動物牽涉在政治運動。麥志豪指出,在10月21日,元朗示威驅散行動當中,執勤的警犬需要在施放催淚煙的現場走動,而且曝露在槍聲之中,批評警方行為並不人道。 香港野豬關注組代表指出,帶同警犬到示威現場執勤,無助任何驅散行動,反而令到示威者情緒高漲,他懷疑警方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陪同投訴的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動物不懂表達,但感官比人類靈敏,並不認同將動物當作工具,懇請警方不要再派警犬執勤,否則會考慮向法庭申請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