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組:12名港人逾期未申請逮捕 質疑公安非法拘留

本港警方引述廣東省公安廳指,深圳公安將12名涉嫌偷越邊境罪的案件,移送檢察院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12港人家屬關注組」批評,公安正非法拘留12人。 關注組發聲明表示,12名港人上月25日正式被拘留,今日已經第33日,內地《刑事訴訟法》列明期限是30日,逾期未申請逮捕屬非法,而鹽田公安局目前仍未申請逮捕,當局新聞稿已經證明,公安正非法禁錮12名港人。 關注組又表示,海事處航行監察記錄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一般只能辨識出有識別系統的船隻,否則不可能辨識雷達上光點船隻的身份,超出系統偵測範圍後,更不能追蹤同一艘船的動向。 關注組認為,特區政府如果並非事先知道船隻航行路綫,不可能單憑雷達上的動向,便鎖定有關記錄是涉事船隻的蹤跡,質疑本港警方有份協助「送中」,促請當局公開有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