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名單】8個地方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8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2021年11月8日下午1時至下午6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1樓1015號鋪 Pret A Manger 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2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2021年11月8日中午12時至下午3時期間曾身處香港金鐘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樓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2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2021年11月8日下午5時至下午9時期間曾身處香港香港仔黃竹坑道108號黃竹坑遊樂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2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2021年11月8日中午12時至下午3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30號新港中心3樓306號鋪鼎泰豐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2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5. 任何在2021年11月8日下午7時至下午11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東翼2樓潮庭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2021年11月27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25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1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1 月 29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新界沙田水泉澳邨修泉樓接鄰地下基督教香港崇真會安頌幼稚園

(2)香港新界大埔南坑頌雅路松嶺村匡智松嶺第二校

(3)香港新界馬鞍山頌安邨頌德樓地下馬鞍山靈糧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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