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強倡港台將宣傳港區國安法經驗寫入節目守則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舉行今屆顧委會最後一次會議,主席陳建強會後說,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有責任協助特區政府做好《港區國安法》的宣傳和教育,會上有提出希望港台能將相關經驗和知識,寫入港台的《節目製作人員守則》。陳建強引述廣播處長梁家榮表示,現時的《香港電台約章》和《節目製作人員守則》絕對足夠處理國安法的要求。 陳建強期望,港台繼續恪守《香港電台約章》,製作高質素節目,避免再次違反約章而遭受通訊局懲處和社會批評,希望港台對市民的投訴迅速和嚴肅處理,並謹記「欣賞」和「投訴」數目,是不能對沖。 陳建強又說,在會上向梁家榮提出4點意見,包括加強內部監管、信譽風險管理、領導管理及加強與顧委會溝通,他引述處長表示,完全接收到有關訊息,對4點意見會同樣重視,並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