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指選舉制度改革或涉改特首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

出席深圳座談會的港大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與會者都認為應由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制定選舉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方向和框架等,再由香港本地立法實施,可能涉及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和立法會條例。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表示,取消區議會向選委會和立法會的議席,傳聞已久,相信落實的機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