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案 裁判官稱陪審團只須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

陳彥霖案 裁判官稱陪審團只須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

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2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下午退庭商議。

較早前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引導陪審團時表示,陪審團根據證供的「相對可能性」作出判斷後,只須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裁決」這兩個選項。

裁判官說,如果裁定「死於意外」,部審團就要作出很多推斷,包括去年9月月19日彥霖失蹤後和落水前發生甚麼事、如何進入水中、在水中發生甚麼事等;如果是「存疑裁決」則表示考慮所有證供後,都不知道死亡原因,但法庭不希望見到這項裁決。

裁判官表示,在這宗案件中,「非法被殺」及「自殺」並非穩妥的裁決選項,因此不會將這兩個選項交給陪審團考慮。

他解釋,「非法被殺」的準測需要毫無合理疑點,但本案沒有足夠證顯示彥霖生前受曾受到襲擊、曾經同人結下仇怨、參與任何活動令人身受傷害,亦沒有證據顯示她受到藥物和毒品影響。

至於「自殺」的準測亦需要毫無合理疑點,雖然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指出思覺失調患者自殺的機會比較大,但其他證人的證供與自殺傾向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