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霖指審慎監管有必要惟可適時檢討改善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不時有檢討規管銀行銷售投資產品措施的成效及必要性,在不削弱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願意與銀行研究,如何適當簡化及改善現有措施,以方便銀行及客戶。陳德霖在網站文章匯思中指出,銀行掌握客戶的收入及財產規模,加上客戶的信任,這特殊關係令銀行很容易向客戶推銷理財及金融產品,但雷曼迷債事件反映有銀行在利潤壓力下,出現不當銷售手法。在汲取經驗後,才規定銀行一般服務櫃枱不能兼營銷售理財產品,不認同有業界指,這令對銀行的規管,超越對證券商及保險中介經紀的要求。他又指,局方在巴塞爾協定三的最低標準之上,加入額外的資本要求,並無令銀行失去競爭力,因為本港銀行的優勢在穩健度,不以最低的資本充足率來謀取更大利潤。若銀行利用市民或企業的存款,罔顧風險地盲目追求利潤,會為社會帶來沉重代價。文章指,本港銀行發展快過經濟,截至五月份的總資產規模為十七萬七千億,比十四年前多一倍六,與本地生產總值相比,比率由五倍升至約八倍。全球一百大銀行中,七成在港設有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