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就定罪及刑期申請終院上訴許可 被上訴庭駁回

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囚12年,他不服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被上訴庭駁回申請。陳振聰無律師代表,親自陳詞。 他說在案件擔任控方證人的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等人,早前分別被民事索償。 陳振聰指,該民事案可能不斷會有新證據浮現,對他上訴有幫助。他說涉及該案的1億2千萬,其中5000萬用作爭產案的訟費,若其餘的7000萬元,是用來收買證人,偽造遺囑案的證人口供就不可信。 但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宣讀判辭時指,陳振聰提出的上訴申請理據,不涉及重大而廣泛的公眾利益,亦沒有對他重大不公平,駁回他的上訴許可申請。他的家人在庭外透露,會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