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慧稱受滋擾要求紀錄 法庭指沒律政司指示拒受理

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涉及以揚聲器襲警,早前被裁定2項襲警罪罪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大律師陳文慧在判刑後表示,在4月3日接獲法庭通知,案件在4月6日如期裁決後,自己與家人受網絡滋擾,希望法庭作紀錄,無需法庭另外處理。她說,堅持自己因檢控這單案件而受暴力對待,堅持有權告知法庭,認為事件與案件上訴等有關,但未有向律政司索取指示。 裁判官梁嘉琪認為,在沒有律政司指示下處理並不合適,又表示現階段法庭處理的程序已完結,她提出的紀錄涉及個人情況,相信會找到其他渠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