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認為特首指定處理國安案件法官有角色衝突

陳文敏指,特首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明顯出現角色衝突,亦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港台圖片)
陳文敏指,特首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明顯出現角色衝突,亦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港台圖片)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回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國安案件的言論時說,勞資審裁處是審理民事案件,不涉及政府,法官亦無權判刑事懲罰,根本不能與「港區國安法」相提並論。

身在外地的陳文敏以書面回覆本台查詢時說,特首有關做法並非任命法官,而是指派特定法官審理特定案件,政府在有關案件中是訴訟一方,特首是日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明顯角色衝突,一批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

陳文敏質疑,為何要由特首作出任命,而不是由首席法官決定,特首又根據甚麼準則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