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思指社會有疑問 鄭若驊應進一步解釋

■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左)認為,既然社會對事件有疑問,鄭若驊應作進一步解釋。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就UGL案中律政司未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即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解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梁振英沒有利益衝突,沒有偏頗性影響決定。建制派議員謝偉俊質疑林鄭月娥的說法過於狹義,認為利益衝突不限於司長與涉案人士的關係,而是牽涉到公眾利益,又指鄭若驊指只有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的案件才作外判的說法是「眾人皆醒我獨醉」。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認為,既然社會對事件有疑問,鄭若驊應作進一步解釋。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批評鄭若驊背離過往做法,促請鄭到立法會交代,其團隊正為提出司法審核作準備。 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林鄭月娥過於狹義地理解何謂利益衝突,「並不是司長本人或律政司人員與涉案人士的利益衝突,而是牽涉到廣泛公眾利益的問題」,認為利益衝突不限於案件是否牽涉到律政司的親人、律政司由誰委任,以及曾與誰接觸等。 鄭若驊早前解釋只有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的案件才會外判,謝偉俊引述,一些具有處理刑事檢控案件經驗的人士都認為鄭若驊的理解是「眾人皆醒我獨醉」,自己亦較為傾向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的看法,即如案件符合公眾認為涉及利益衝突,便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去到刑事檢控、憲法甚或上庭經驗,我覺得(鄭若驊)或者需要多些人幫一幫」。 至於立法會相關專責委員會未來的工作,謝直言,梁振英過去一直認為不需要提供申報內容,相關政府部門亦拒絕提供資料,令委員會調查工作變得相當困難,而會否解散委員會,交委員決定。 出席同一節目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律政司過去在處理涉及高官的敏感案件時,都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避免出現偏袒或官官相衞的觀感,但鄭若驊不經立法會及不作預告,便改變過去二十年的做法,令市民對法治失去信心。 他強調在法治精神中,公義應是有目共睹,市民能夠感覺得到的。 陳智思在另一場合表示,自己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不會評論律政司的解釋,但認為社會觀感非常重要,希望律政司能取得平衡,既然社會對事件有疑問,鄭若驊有需要透過不同方式進一步解釋,不過「解釋去到某個位需要停」。 他又指,明白有人不滿梁振英,永遠都不會認同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但律政司只能依法辦事,社會亦要尊重律政司的決定。 林卓廷則指,公眾會否對案件有偏頗觀感,不但看律政司是否與涉案人士有私交,還須看涉案人士與政府是否有密切關係。在以往曾蔭權及許仕仁等案件中,涉案人士亦不見得與律政司有私交,當時律政司亦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批評鄭若驊背離了過往做法,促請對方到立法會解釋,又指法律團隊正搜查及研究相關資料,為提出司法審核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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