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渠亡妻炒燶期權案 陳麗玲自稱股壇「苦海明燈」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教育家陳樹渠妻子陳麗玲十年前離世,後被發現她在逝世前兩日與花旗銀行達成協議,買入累計股票期權(Accumulator),損失慘重。陳麗玲生前控制的投資公司指花旗沒有向陳解釋Accumulator的重要風險而向銀行索償,案件今在高院續審,花旗一方作開案陳詞。 原告人為陳麗玲生前控制的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Shine Grace的兩間海外擔保公司Shinn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及Bonds & S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答辯人為花旗銀行及花旗銀行客戶關係經理麥倩筠。花旗一方指,陳麗玲所控制的Shine Grace戶口會作多項不同的投資,陳自2003年已開始購買Accumulator,而花旗亦視Shine Grace戶口是用作進取的投資。 花旗一方認為,雖然陳麗玲兒子對花旗如何幫母親處理Accumulator有所不滿,但銀行沒職責去警告或停止客戶做買賣,因陳對股市有自己的看法,不想銀行阻止她,亦知道自己做甚麼,而花旗也認為以她的財務狀況能承受投資,故不能就此責備銀行。庭上再播放一段陳麗玲與麥倩筠的電話錄音,顯示陳認為自己縱橫股壇數十年,甚至連其他銀行家都會問她對股市的看法,猶如「苦海明燈」。 花旗一方亦指,多年來陳麗玲都掌控着三間公司的戶口,是由她向銀行發出指示;而銀行只是提供建議的服務,並無法律責任,因顧客需自行作出判斷及決定,並承擔股市升跌的風險,陳亦是完全知悉有關條款的。花旗一方亦指陳是有經驗的投資者,她顯然亦是被有高回報的Accumulator所吸引。 花旗一方重申,由2007年起恆指上升,陳於當年9月已賺取了8000萬;而10月15日前陳入院留醫,當天才是她首天重新做買賣。花旗指15日早上是由陳先致電找麥,陳當日曾作出指示叫麥買入Accumulator。而麥於15、16日兩天再多次致電給陳,花旗一方指這都只是正常的私人投資顧問與客戶之間的溝通,麥需要向陳尋求指示及向其匯報有關交易,並非如原告所指麥趁陳因病虛弱而對其施加壓力。 花旗亦指陳於該兩天開市時戶口均剩下1條Accumulator,每天都有再買,亦有即日達取消價而終止合約的,兩天買入的Accumulator可能有點多,但根據當時的市況其實並無特別。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3:14 更新時間: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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