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渠妻死前兩日購累計期權輸5億 名下公司促花旗賠償

小圖是60年代中,陳樹渠和陳麗玲攝於台灣。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教育家陳樹渠妻子陳麗玲10年前在睡夢中猝然長逝,其後發現她在離世前兩日與花旗銀行達成協議,買入俗稱「I kill you later」的Accumulator(累計股票期權)衍生工具,損失逾5億港元。陳麗玲生前控制的投資公司指花旗沒有向陳解釋Accumulator的重要風險,要求賠償,案件今日在高院開審。 原告人為陳麗玲生前控制的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Shine Grace的兩間海外擔保公司Shinn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及Bonds & S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答辯人為花旗銀行及該銀行職員麥倩群(譯音)。 原告指陳麗玲於1980年代已選用花旗銀行,成為銀行客戶,在2004年陳首次接觸Accumulator,直至2007年10月,陳與花旗共簽訂271份Accumulator的合約,另又與東亞銀行簽訂50份Accumulator的合約。陳於2007年10月6日入院,4日後出院,並於同月15日及16日共簽下9份Accumulator的合約,購買包括中石化、中石油、中人壽及中國神華股份,陳同月17日因使用過量鎮痛劑「芬太尼」去世。 陳去世前兩天所簽訂的Accumulator合約其後被發現有問題,Shine Grace因而虧蝕逾4億港元,花旗因此動用了Shinning及Bonds & Sons 6000多萬港元填數,故總虧蝕逾5億港元,花旗於2008年1月已終止有關合約。 花旗集團發言人稱,集團質疑此控訴的內容,並將積極捍衛立場。發言人指,花旗及麥倩筠在此事上跟足證監會的指引,又補充陳麗玲自2003年起認購accumulators,她深知accumulators的風險,而花旗亦有事前作出相關披露,而陳在作出相關投資時,包括在2007年10月15日及16日這兩天,花旗均無向她施加壓力。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 15:37 更新時間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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