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社團條例違反人權 馬逢國:政府非常審慎處理

警方建議保安局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批評,香港只有法例,沒有法治,又指《社團條例》是殖民地惡法,聯合國亦曾指條例違反人權法案,政府可用於打壓人民。 陳浩天在本台節目《城市論壇》被問到,是否不排除會使用武力,陳浩天表示,不會詳細回應,以免影響事件發展。 出席同一節目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說,民族黨成立第一日已表明不承認《基本法》,政府用了兩年時間收集資料,已採取非常審慎態度處理;他又說,如果有人有意圖犯罪,警方都會採取行動制止,不可以說因為未有暴力而不採取行動。 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則說,香港有人權法,根據國際標準不能以言入罪,要有逼近、即時、現實的武力威脅,但民族黨只有相關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