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等涉酒吧聚集違限聚令案 作供證人否認商討供詞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三人,被控於去年四月在酒吧聚集違反防疫規定,三人否認控罪。

陳淑莊及林瑞華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兩人被票控於去年4月2日及3日,在旺角大南街一間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控營運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酒吧,三人否認控罪。

證人潘美美作供指,當晚她與朋友相約見面,停車在涉事的酒吧對面,其中兩名友人到酒吧用膳,她與另一人就在附近糖水舖食糖水。

約晚上11時,見到很多人湧入酒吧,估計約有25至30人,之後「想八卦」,行到酒吧對面馬路觀察。

她指酒吧內很多人,情況好離譜,目無王法,決定報警,並通知酒吧內的朋友離開,及後見到陳淑莊進入酒吧,隨即有人起哄歡呼。

在12時前,見到五六名警員到場,逗留約十分鐘後離開,她之後見到酒吧落閘。相隔一陣,見到陳淑莊及幾名男子離開酒吧。

辯方盤問時指,潘美美報警時自稱姓黃,並非姓潘是講大話,潘美美解釋,由於當時時局好亂,而且是見到陳淑莊,要保護自己身份是人之常情。

辯方展示她事發當日拍攝的照片,指她當日是開車,跟隨陳淑莊拍攝,並非與朋友聚舊,而是跟蹤陳淑莊,並於上庭前與另一證人商討供詞,潘美美否認。

另一名證人雷皓霖作供指,認出酒吧內其中一人是林瑞華,是因為見過有餐廳貼有他的海報。

辯方指,有關海報是去年七月,林瑞華宣布參選才有,雷皓霖指不肯定,可能是Facebook帖文,又指是看過自己口供紙後,發現有出入,由潘美美代他通知警方修改口供,不認為這是討論案情。

控方原定傳召一共四名市民作供,但有一人無法聯絡,另一個人就收到傳票後,拒絕簽收傳票及不出庭作供,法庭向他頒下拘捕令。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