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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胡志偉等8人涉非法集結案 准保釋但不得離港

【Now新聞台】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及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八人,涉嫌在六月三十及七月一日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處理。

各人獲准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

八人手持橫額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陳皓桓、胡志偉及徐子見每人各面對三項控罪,包括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第二及三項控罪涉及陳皓桓三人及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控罪指六人在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各人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八人繼續保釋,但下令各被告不得離港,並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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