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委員會制訂認可醫學資格名單不會有政治考慮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在外地醫學院畢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可透過特別註冊,回港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取得專科資格後工作多五年,可免試註冊執業。

現時全港有一萬五千多名醫生,政府推算到2040年會欠近二千名醫生,醫管局及衞生署佔一半,單靠增加本地培訓名額不足以應付需求,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他們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於獲認可的非本地醫學院畢業,已在當地註冊為醫生,並獲醫管局、衞生署或港大中大兩間醫學院聘用。已持有專科資格的醫生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最少五年便可以正式註冊,毋須考執業資格試。

如果未接受過專科培訓,該醫生要經過最少六年培訓,取得專科資格,再在公營醫療機構工作五年,即最少十一年才能正式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一個新的途徑並不會取代現有的執業資格試及有限度註冊制度,只是增加新的途徑。」

哪些非本地醫學院畢業獲認可會由醫委會轄下新設的「特別註冊委員會」決定,成員包括醫委會主席、醫管局行政總裁、衞生署署長、兩大醫學院院長、醫專主席及最多四名特首委任成員,其中三人須來自醫委會。

認可醫學資格每三年檢討,名單上預計不多於一百間,首份名單最快明年出爐,陳肇始強調委員會制訂名單,包括是否納入內地醫學院時不會有政治考慮。

陳肇始:「不會有任何政治考量,剛才已指出制訂一個名單大致會考慮教學語言、課程內容、醫學院國際排名等等,例如我們的醫療系統很多都是用英文寫排版或藥名都是用英文。」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補充,回流的醫生要融入本港醫療系統,專業上溝通以英文為主,以流利廣東話與病人溝通亦是基本要求。據當局所知,內地有些醫學院以英文為主要教學語言。

當局指,特別註冊醫生不影響本地醫科生就業及專科培訓,暫時難以估計能吸引多少人回港執業。

修訂條例草案周五刊憲,下月2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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