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指壹傳媒稱資金足但結餘凍結子公司旋即終止業務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引用《公司條例》委任陳錦榮做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 陳茂波表示,關注壹傳媒在5月的公告聲稱公司流動資金充裕,可以應付今年4月起18個月的運作,但在6月被保安局凍結約1800萬元銀行結餘後,在不到一周內,其中一間子公司出版業務要終止,亦未能公布初步年度業績,其後披露在4月提前償還1億5千萬元貸款,急劇減少公司現金,但相關貸款仍有相當長時間才到期,令人懷疑還款是否有意圖欺騙債權人。他又說,壹傳媒高級人員被控有關使用子公司用地的欺詐罪,亦涉及觸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令人懷疑公司事務是否按他們的個人利益處理,令公眾股東蒙受損失。 陳茂波表示,審查員要在6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調查公司有否不公平損害成員利益,意圖欺詐債權人或任何欺詐;高級人員有否按個人利益處理公司事務,導致公眾股東蒙受損失;高級人員是否向公司成員或債權人作出欺詐失當行為;公司有否向股東作出全面及時披露;高級人員有否履行應盡的責任或出現疏忽;壹傳媒及前主席之間的借貸還款是否真實,並按公平原則,正常業務的需要進行;作為上市公司的管治是否健康;財政司司長若向任何董事申請取消資格令,是否合乎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