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稱運用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是最全面安排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已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 被問到事件為何不交由警方、證監會等調查,陳茂波說,不同執法機構有不同法定權力,而《公司條例》已列明財政司可以介入的情況,認為運用《公司條例》委任審查員是最全面的安排。他表示,《公司條例》賦予審查員廣泛權力,包括檢查文件、傳召企業及相關公司的證人。如果有人不合作,會有後果,包括罰款及監禁。 陳茂波又說,委任審查員並發表報告,目的是從經驗中學習,為企業管治提供建議。至於日後會否有更多委任個案,目前評論是言之過早,應該先聚焦今次調查。而調查目前仍未開始,現時難以預測最終涉及多少開支,視乎調查進度及相關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