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玲長子指契女醫生認親認戚

陳麗玲長子指契女醫生認親認戚

已故教育家陳樹渠妻子陳麗玲的醫生契女游逸燕(55歲),被控於03至07年,向陳麗玲供應近6千粒藥丸,包括幾種屬鎮靜劑的藥物,游早前否認一項向未獲授權的人供應危險藥物罪名,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控方傳召專家醫生鄧偉光作供,鄧為此案撰寫專家報告,指其中3種治療失眠的藥物有相類似的效用,若其中一種對病人無效,其餘兩種也不會湊效,反而有機會面對過量劑量的危機,故一般不會將3種藥物同時處方。他又指病人的年齡及體重亦會影響病人可服用藥物的最高劑量。 陳麗玲的長子陳燿璋作供指,其母在98年患上乳癌,割除癌細胞後需接受化療及放射性治療,由於被告為放射性治療科的醫生,故其母約於2000年認識被告。至03年沙士期間,因陳麗玲不希望到醫院、診所,而被告卻「抵得諗」願意上門看診,兩人的接觸更為頻繁,其後變成朋友關係,被告不時被邀請到家中參加飯局。 他又稱在其母出事前,他不太清楚被告為其母提供的醫療服務的細節,只知道被告有時到其家中,替母親注射維他命針及開藥。 談及兩人的關係,陳燿璋指根據家人的了解,被告只是其母的「哎呀契女」,兩人並未正式上契,其母亦有其他的契仔女,契女只是一個「隨便的叫法」,又向裁判官指他作諸多補充是因為「好多人做錯事會認親認戚」。 被告和陳麗玲亦有共同投資,據陳燿璋所知,主要的投資項目為活泉醫療健康中心有限公司,當中陳麗玲持有估計約值550萬元的股份。 辯方律師盤問時,陳燿璋指,其父於1973年過身,自此其母開始容易失眠,有服食安眠藥的習慣,但對服食的劑量及次數等,他不太清楚。辯方質疑陳不清楚其母所服用的藥物,但他稱他知道部分。 案件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