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私人草案倡惡劣天氣停工令 政府稱不宜一刀切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私人草案,要求立法賦權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於惡劣天氣下宣布停工,以及於颱風訊號或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前後4小時,僱員上下班途中,如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一律視作因工意外而引致,可獲相關補償。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徐英偉認為,政府已經檢討有關機制,各行各業工作性質不同,加上惡劣天氣期間,對不同地區交通影響亦有不同,如果一刀切規管,會忽略社會運作及各行各業需要,未必屬適合安排。 陸頌雄則認為,政府曲解私人草案意思,指私人草案提出設立的相關委員會,由勞方、資方及官方組成,制訂發出停工令的條件,不同行業可以基於實際需要,申請豁免停工令。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就指,即使去年「山竹」襲港後,亦有部分地方陽光普照,認為不應因為個別地區的惡劣情況,一刀切發出全港停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