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結現場拒出示身份證 女公務員守行為了事

【on.cc東網專訊】去年7月1日有大批市民上街,一名報稱公務員的女子,在灣仔拒絕向警方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今天(19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控方同意撤銷起訴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女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1年。

25歲女被告劉靜平,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道193號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一名警方機動部隊女警員。

根據同意案情,當日下午有超過10萬人在灣仔一帶集結,該集結並未獲授權,當時有人高叫口號、堵路等,即使警方多次警告並展示藍旗,示威者仍拒絕散去。3名警員當時穿着制服在指揮交通,背著大背囊的被告在人群中移動,見到警員便立即掉頭,引起了警員的懷疑,於是將她截停查問。惟被告在多次警告下仍不願向警員提供身份證,並取出電話想記錄警員的姓氏及編號,警員於是將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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