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物擲警暴動罪成 學生囚34個月

【本報訊】去年2月底有一批黑衣人在旺角堵路,警方追捕嫌疑人期間,一名警員因檢查裝備而落單,遭逾10人圍毆,又被投擲竹枝、水樽,他要擎槍自衞,並在嘗試兩次跑開後才成功突圍,但仍被人追逐約200米。一名有份向他擲物的學生於3星期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昨天在區院被判監兩年10個月。

21歲被告鈕卓暉沒有前科。他承認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參與暴動。

3次向事主投擲物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及過度活躍症,他當晚因見警員用槍指向市民,才一時氣憤及情緒失控犯事,他沒有意圖傷害事主,亦願意向事主道歉。被告指已反省,重犯機會極微,日後會在運動方面發展,希望早日服刑完畢後重投社會。

法官判刑指暴動是嚴重罪行,而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警員遭多人包圍,被告身處其中,更3次向事主投擲物件又拾起竹枝,又緊緊跟隨事主,若非事主及後跑走,後果將不堪設想。法官考慮到被告初犯、在案中不屬主導角色,以及受病情影響其判斷力等,判他監禁兩年1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6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