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重遇癡情同鄉 抱怨被「禁足」

【星島日報報道】石圍角 倫常血案中,老夫少妻同屬第二段婚姻,兩人認識不足一年而火速結合,由於年齡差距,女死者與老夫離婚後另結新歡,曾致電「姊妹」訴苦被前夫禁足外出,事發前稱「一肚氣」及想死,友人加以安慰,不料她竟付諸行動,斬傷丈夫後跳樓輕生,造成無可挽救的結果。 兩人均是第二春 傷者唐耀波與前妻結婚育有一名已成年兒子,多年前離婚,退休前於醫院任職派籌員,現每月領取約五千元退休金過活。女死者伍慧珍,廣東清遠陽山,早年喪夫,七年前到東莞打工時,經朋友介紹結識唐,兩人失婚同病相憐,於同年火速結婚,伍婦三年後來港與丈夫團聚。 金蘭姊妹「阿芳」表示,伍婦沒有如外界所想靠丈夫生活,來港後積極學習,考取護理員的證書後便到安老院工作,前年九月,伍因在工作期間扭傷腰部,以致需要休息一年多,其間靠積蓄及工傷賠償自力更生,沒有向丈夫索取一分一毫。 不時男友家過夜 夫婦因年紀懸殊經常爭執,伍婦感委屈多次找阿芳傾訴,曾透露被丈夫禁足外出,去年中,伍婦重遇住在同 附近的姓張癡情男同鄉,獲知其婚姻狀況後展開猛烈追求,並曾帶男友回家與唐面見,為此唐主動申請離婚,兩人最終在去年離異,因仍未分戶,故同住屋簷下。 阿芳續稱,伍婦離婚後不時到男友家過夜,但六日前兩人吵架,男友 她返回前夫家居住,前晚伍婦曾致電她,指與丈夫再次爭執,更稱自己「一肚氣」及想死,她於是好言安慰,不料卻郤發生慘劇,此成永訣。阿芳在得悉好友噩耗非常傷心,指心情難以平復,日後再沒有傾訴對象。本報記者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