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手被控違國安法 法庭今處理其人身保護令申請

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申請人身保護令及第二度申請保釋,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案件由法官周家明及李運騰負責審理。 辯方表示,《港區國安法》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准予保釋,指出條例明顯要求被告承認他做過的行為,並承諾未來不會再做,以說服法官批出保釋,對被告是不公平。 法官周家明在開庭時,確認他與李運騰是《港區國安法》下獲委任處理相關案件的指定法官。 唐英傑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他涉嫌在今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電單車撞傷警員,當時電單車上插著寫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他早前申請保釋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