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涉危害國安或不宜上映 學者憂香港更接近內地制度

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的檢查員指引,指引訂明,如果影片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有關修訂今日刊憲,即日生效。 有學者認為,有關修訂,將收窄電影創作和題材的空間,令香港的電影制度更接近內地的一套。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說,電影檢查制度需要在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以及保障社會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儘管上映影片時享有的發表自由應受尊重,但亦需要按法律,包括保障國家安全等,而作出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