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商iPhone 6訂機 掀近2500投訴潮

電訊商iPhone 6訂機 掀近2500投訴潮

【晴報專訊】iPhone 6及6 plus推出引起搶購潮外,亦掀起「投訴潮」,消委會至今已收2,469宗投訴,近六成不滿銷售手法,包括取消預訂不果,亦有網上預訂的客戶不知道取得新機後,新合約立即取代舊合約。 新一代iPhone於九月推出,而消委會形容九月發行的一款新手機「帶來了投訴潮」,收到超過2,000宗投訴,主要涉電訊商未能適時提供手機,及合約安排的爭議。 消委會指,消費者受電訊商「優先訂購」、「快人一步」的字眼吸引,於是預先繳付訂金,但部分人經網上預訂,全靠自己參閱條款,但很多消費者沒有詳閱就點擊「同意」。 有網上預訂手機的投訴人在領取手機時,始知用新機要轉新合約,由原本398元的無限數據合約,轉至月費518元6GB流動數據合約,加上原有合約尚未屆滿,投訴人變相要支付44個月518元的月費。 消委會籲留意所有條款 該電訊公司則強調有於網頁列明合約詳情,強調客戶要「同意及接受」才可訂購,故拒絕退回訂金。 至於有電訊商收取訂金後遲遲未提供手機,消委會認為雖然細則有訂明消費者所付的按金不會退回,但沒有交代電訊商未能於合理時間內提供手機的責任或消費者的權利,此安排是對消費者不公。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簽訂預訂合約時,需謹慎留意所有條款,當中包括當有爭拗時的退款安排、保證到貨日期等,萬勿單憑廣告就購買。 本報曾就消委會的投訴個案向數碼通、3香港、電訊盈科、中移動查詢,除了3香港發言人回覆,指接受客人預訂九月份所推出的新手機時沒收取任何訂金外,其他公司於截稿前沒有回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截至昨日共收到394宗,有關九月份發行的新款手機的投訴,當中328宗涉《商品說明條例》,會由海關跟進﹔海關就指至11月底接獲約1,300宗有關新款iPhone的舉報,有需要時會執法。